民 法 讲 义 第一章 导论:①民法概念及特征 3、②民法调整的对象 2、③民法调整的原则 7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③民事法律事实概念、意义及分类 第三章 公民:一
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终止,一般民事权利能力、特别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
监护(概念及作用、未成年人的法定和指定设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和指定监护人)三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2 年公告半年、4 年或意外事故满 2 年公告 1 年)四
公民的特别类型1)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法登记 vs
承包合同)2)合伙(① 概念及法律特征 ②合伙协议 ③入伙及退伙 ④合伙财产 ⑤合伙经营 ⑥合伙债务) 第四章 法人制度:①法人概念②法人分类③法人设立(设立原则 6、成立条件 4)④ 法人变更 3 情况、终止(绝对、相对终止) ⑤ 联营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一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特征(合法、以行为人意思表示作为够成要素、能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后果)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以所需的意思构成(单方、双方)2)以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单务、双务)3)以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承担对价(有偿、无偿)(单务可能有偿、双务可能无偿如无偿保管无偿委托)4)以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实践性、诺成性)5)以是否必须实行特定形式(要式、不要式)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①明示(口头、书面、其他(视听资料、公证、登记、审核批准))+② 默示(受遗赠人 2 月内没表示的接受的)四
附条件 or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以条件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的依据2)条件特点(意定性、目的性、未来性+或然性+合法性)3)分类(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始期、终期、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4)应当注意: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或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