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 5 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24]34 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风电场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法律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 经贸委 30 号令 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 5 号令 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24]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 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技术监督网共同实施技术监督。 2.3.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 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并报相应电力调度部门、电监会备案。 3. 技术管理 3.1.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