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弟文(清)施补华 光绪八年十月,施子之弟自喀什噶尔还湖州,施子饮之以酒,告之曰: 吾家故寒敝也,今之所有已为异数矣
夫巨富中落,而余千金之产,湫然不可为生;贫人得十金以为资本,则左宜右有[1],所处之势异,所操之术殊也
此行归资之外,赢数百金,岂非贫人之雄乎
以此坐市上权量百货,贱入贵出,逐什一之利,终岁之所获,足以赡妻子
营心与力,非所耻也,贤于为官者夺民以肥己
吾忆道光二十又九年,吾父弃养,吾年十五岁,尔年九岁
家无一笥衣、一贯泉[2],租屋而居,月偿其值
岁又大凶,米价十倍
吾母晨起坐络丝,率至夜半,得泉一百,籴米作粥,杂以菜根豆屑,母子乃得半饱
一日不络丝,即忍饥清坐,人有问之,则曰:“已食毕矣
”吾痛母氏之勤,涕泣自奋,读书不熟,至啮其指,血斑斑洒书本
尔亦拾薪担水,任炊爨,暇坐母侧,亦学络丝
姻连族党,恐其开口假贷,不敢至吾门,母氏亦戒勿往来,虑为所厌
甚者议先大夫好施与,勿为子孙计,至有今日
尤笑吾读书,谓渠谋食不暇,尚想作秀才,取饿之道也
当是时,视邻里之有父而温饱者,如天上人,尔年虽小,不应忘之
其后门户稍立,咸丰十年,寇乱又作
吾随赵忠节公守城,之同治元年,城中粮尽,全家啖马肉,并煮牛羊之革左之
五月城破,吾负母而逃,圣野菜充饥,母子十月身亡寸棉
尔为贼掠几死,脱去至家,形色非人,疾病疮痏,相替而作
其饥寒视道光之末,而颇危忧困过之
管仲告齐桓公曰:“愿君勿忘在莒[3],臣亦念堂阜之囚[4]
”故而与他人校,则诚不足;以一身先后自校,尔亦苦尽之甘,否极之泰矣
老氏有言:“知足不辱
”以今日为过望则乐,犹有奢望,则辱在其后
吾在军中,不无多费,然每对盛馔,念先人未及食也;每御华服,念先人未及衣也
甘在口,适在体,而痛在心
禄养既不逮,得立功名天壤间,使姓氏不朽,先人而有知,含笑地下矣
蹉跎中岁,此志不衰
至于富贵之乐,不能享,亦不忍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