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课 清末新政 学案一、(背景)经历义和团的震荡和八国联军的打击之后,面对日趋严重的社会危机,为了实现王朝的自我拯救,清政府再次打出“维新”的旗号,进行“变法”。自 1901 年至1911 年清王朝覆亡为止,清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史称“清末新政”。二、(进程)1、筹备:l901 年 1 月,逃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布“预约变法”上谕,并明令内外臣工就国家要政进行讨论。4 月,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具体负责变法事宜。由此,拉开了“清末新政 " 的帷幕 。2、阶段一·文教改革:从 1901 年至 1905 年,清政府连续颁发谕旨,推出了一系列“新政"举措,涉及废科举、办学校、派游学、改革官制、修订刑律等各个方面。(评价)这些举措,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未触及根本的专制制度。网“新政”所涉范围很广:官制方面,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增设商部、练兵处、巡警部、学部,裁撤詹事府、通政司等部分旧衙门,裁汰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经济方面,颁布《商律》,实行奖励实业政策,谕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办大清银俨;军事方面,废除武举,大量扩编新军,采用洋操,使用新式枪炮,建立军事学堂;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推行新学制,派遣留学生,并自 1906 年熹攘除科举考试;律法方面,修订《大清律例》,废除酷刑。此外,还颁布了禁缠足、禁鸦片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命令。3、阶段二·预备立宪:A 奏请立宪随着“新政”的推行,要求政治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资产阶级立宪派的推动下,自 1904 年起,一些官员纷纷奏请立宪。B 五大臣出洋:1905 年,清政府派遣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到欧美、日本考察宪政。五大臣回国后,主张诏定国是,仿行宪政,建议先立宗旨,再宽立具体年限。清廷决定实行“预备立宪”。C 预备立宪:① 1906 年 9 月,清廷颁布上谕,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并提出从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订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实行宪政的“预备”。② 随后,成立“编制馆”,作为编纂官制的专门机构。(评价)清政府对立宪缺乏必要的准备,又不愿意让权于民。最终除了对一些机构略做调整变更外,并没有多少实质性变化。D 明确期限:①“预备立宪”有名无实,引起各省官绅的普遍不满:从 1907 年秋开始,各省立宪派代表陆续进京,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速开国会。一些地方督抚和驻外使臣也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