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及各项规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对重要施工项目,严把安全质量关,常常检查各班组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深化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及时解决事故隐患。 5.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6.对本工区发生的一切事故,组织有关人员仔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7.参加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到持续跟进。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严格根据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生产,未对三违人员严格制止,严肃处理,罚款 200 元。 2.未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罚款 500元。 3.工作面发生重大事故时,未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落实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罚款 500 元。 4.未合理安排出勤,合理分配工资奖金,罚款 500 元。内容总结(1)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及各项规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2)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及各项规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3)4.深化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及时解决事故隐患(4)7.参加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到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