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神新公司地测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神新公司地测专业化管理的作用,增强地测人员的责任心,全面做好地测工作,根据,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掘进给向:1 、 重要巷道(如石门、回采顺槽等)开口,应有开口标定工作设计图,未作一次处罚 200 元。2 、 巷道开口必须与矿生产部门一起,根据设计与计划到现场定点,并标定方位。在巷道掘进 5 米后再标定一次,超过距离,工作滞后,处罚 200 元。3 、 巷道掘进时每隔 50~100 米必须发出通知,要求矿探煤层顶底板,根据煤层顶底板变化,与矿生产技术部门协商,提出巷道方位调整意见,没有要求探煤层顶底板通知书的,超过 100 米,处罚200 元。矿不探煤厚而造成偏离问题矿负责。4 、 各探煤点、及测点要及时绘制上图,图上标注真实的煤层顶底板测点,不得标注推测数据,探煤点不标、标错、超距离标注,发现一处罚 50 元。5 、 安装激光指向仪时,必须使用导线确定方向,初次方向点至少 4 个,缺一个处罚 50 元。不得使用钢尺平行推移法,确定激光指向方位,违者处罚 500 元。6 、 每周必须至少使用仪器检核激光指向仪方位一次,激光线挂点随巷道延伸而增加,每增加 100 米加一组三个点进行校正。缺一次处罚 100 元。7 、 禁止使用半圆坡度规,施放平巷腰线,发现一次处罚 200元。8 、 井下手工延线,不得超过仪器放点 20 米。超过距离罚 50元。9 、 采区准备巷道,根据设计必须双顺槽巷道平行的,必须保持平行,当需要调整进行折线时,两条巷道必须在同一平行位置设置折点,折点间前后位置不得超过 2 米。超过 2 米,处罚 200 元。10、贯穿通知单应提前(岩巷 20~30 米,煤巷 30~40 米)发送施工单位、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不及时一次处罚500 元。 二、导线测量1 、 每个水平主要石门、轨道上山及主要大巷布设至少 3 个永久点,少一个处罚 200 元,不整改者,每检查出一次,处罚 500元。2 、 每个导线点都必须正确编号,并在现场标注,不标注,一个处罚 50 元。3 、 每次导线测量,必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查,起算数据缺检者,一处处罚 200 元。4 、 导线测量每测回必须完整,测距必须 3 次,不完整一处罚100 元。5 、 记录本记录必须法律规范,责任人必须填写齐全,内容必须填实,要有草图,应有的计算必须填写。不得在页面上涂算,不得残页,缺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