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专业资深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法律规范。 2.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督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组织编制矿井地测防治水灾防与处理计划,落实水灾演练。 4.组织编制矿井地测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及其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 5.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其管控措施落实工作。 6.开展地测防治水技术创新及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 二、考核标准 1.未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的,罚款 50 元。 2.未组织编制年、季、月度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和规划的,罚款 50 元。 3.未做好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罚款 50 元。 4.未督促专业人员按时完成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罚款 50元。 5.未按生产接续计划安排好地测防治水工程并严格落实的,罚款 50 元。内容总结(1)地测防治水专业资深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法律规范(2)3.负责组织督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组织编制矿井地测防治水灾防与处理计划,落实水灾演练(3)4.组织编制矿井地测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及其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