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一)隐患的处理: (1)检查出的问题的处理: 检查出的问题由单位或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由检查人员现场监督整改或安排当班安全员现场监督整改
现场安全员负责整改验收
当班不能整改完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科室分管人员负责整改验收
(2)检查出的一般隐患的处理: ①一般隐患要限期整改,各单位行政正职接到本单位隐患通知书(以 C 类问题跟踪整改联系单形式下发)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验收复查
②安检科负责监督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查清产生原因、责任者,进行处罚,整改单位对需要列计划整改的二级以上隐患同时上报整改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③顶板类事故隐患:生产科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机电、运输类事故隐患:机电科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类事故隐患:通风队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水害类事故隐患:地测科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地面、防火灾类事故隐患:安检科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其它类事故隐患:根据职责和分工分系统负责排查治理、整改验收
④上级单位检查中提出隐患的整改方案和验收结果,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神木市店塔煤管所备案存档
(3)重大隐患的处理 ① 重大隐患根据矿井安排,严格落实计划、制定措施,在最短的时间整改
②重大隐患由分管系统科室负责制定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③ 重大隐患由分管科室组织追查,查清产生的原因、责任者,并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④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根据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长组织自检合格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的申请,并由矿长签署验收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后,方可恢复生产
⑤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而且措施必须法律规范化,会审人员要签字,下发到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