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案 6 章末总结一、三种性质力的分析重力、弹力和摩擦力是力学中最常见的三种性质力.通常重力“一定有”,除在高中阶段接触到的理想模型:如轻绳、轻弹簧、轻杆等不考虑重力之外,其他物体一般都受重力作用.弹力“看形变”.摩擦力的产生要有相对运动趋势(静摩擦力)或相对运动(滑动摩擦力).在受力分析时,一是要按先重力、后弹力、再摩擦力的顺序进行;二是要根据三种性质力的产生条件判断有或没有;三是要按三种性质力的大小和方向,正确进行受力分析.例 1 作出物体(如图 1)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受力示意图.图 1(1)物体静止在斜面上;(2)物体沿粗糙斜面上滑.解析 地面附近的一切物体不管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都受重力的作用,所以对物体进行受力分析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首先应考虑物体的重力,且重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的.接下来考虑与物体直接接触的其他物体对研究对象的作用,有挤压则一定有弹力作用,因此在上述两种情况中,物体均受到斜面给的垂直于斜面向上的支持力的作用.最后考虑摩擦力的作用.在情况(1)中,物体静止在斜面上,显然有向下滑动的趋势,所以受到的静摩擦力平行于斜面向上.在情况(2)中物体受到的摩擦力与相对运动方向相反,即沿斜面向下.答案 (1)1(2)二、力是否存在的判断依据进行受力分析时,有些力要判断是否存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条件判断法”:即根据是否满足力的产生条件来判断物体是否受到某个力的作用.例如:(1)弹力产生的条件是相互接触并且发生了弹性形变;(2)摩擦力产生的条件是物体间存在弹力、接触面粗糙、有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2.“效果判断法”:即根据力的作用效果是否得以体现来判断物体是否受到某个力的作用.例如:可根据力产生的“拉、压、支持、推动、阻碍、吸引、排斥”等效果对它们作出存在或不存在的假设,然后再从该力是否对物体的运动状态产生影响来判断该力是否存在.3.“相互作用判断法”:即利用力的作用的相互性,从一个物体是否受到某个力的作用来判断另一个物体是否受到相应的反作用力.例 2 如图 2 所示,竖直放置的轻弹簧一端固定在地面上,另一端与斜面体 P 连接,P 的斜面与固定挡板 MN 接触且处于静止状态,则斜面体 P 此时所受的外力个数有可能为( )图 2A.2 个 B.3 个C.4 个 D.5 个解析 若斜面体 P 受到的弹簧弹力 F 等于其重力 mg,则 MN 对 P 没有力的作用,如图甲所示,此时 P 受到 2 个力,A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