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奇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闭、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队组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二.恢复送电 1.来电后,主扇司机先关闭防爆门,再启动主扇,并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 2.主扇启动 30 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 CH4 浓度低于 0.5%且风流稳定正常,机电部门方可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3.采煤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 CH4 低于 1%,CO2 低于1.5%且风流稳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送电,正常工作。。 如 CH4 超限或风量低于平常风量时,应检查通风系统, 假如是风门打开,应关闭;如挡风墙损坏,应修复,待通风系统正常后,且 CH4 浓度降至 1%以下时,方可送电工作。 4.局扇供电后,经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局扇启动装置附近10 米范围内,风流中 CH4 浓度低于 0.5%,工作面 CH4 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同时由指定人员由外向里逐台送电。 5.如工作面 CH4 浓度达到或超过 1%且低于 3%时,瓦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附后)如CH4 浓度超过 3%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顺序 1.原则上顺风流方向,由外向里逐台排放,如各台局扇均为独立通风系统时,可同时排放。 2.串联通风时,应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工作面。 3.具体排放顺序由通风科确定,每次通风系统变化或调整后,要重新确定排放顺序,并三班向瓦检员传达贯彻。内容总结(1)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2)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3)5.如工作面 CH4 浓度达到或超过 1%且低于 3%时,瓦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