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问题一、我国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严格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两类项目实施不同的管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严格的管理程序。针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则强调市场调控,政府只管秩序、安全。此外,将政府投资工程进一步区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不同的管理。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采纳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的专业化管理。(一)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对经营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实行一定的投融资手段参加建设;对于社会效益大的项目,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参股的方式提供资助和支持;对于市场可以自行解决的项目,财政不再安排资金。目前我国针对经营性真股份投资工程,主要采纳项目法人责任制,由政府相关专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多数项目采纳投资公司的形式,由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自己担负项目法人的功能。采纳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政府特许权管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方式,具有吸引民间资本参加的好处。(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我国依旧实行的是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讨论报告,报经政府计划部门审批,确定投资额度和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下拨建设资金,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基建单位进行建设。在这种投资管理模式下,投资方与建设方分离,作为投资主体的政府并没有直接参加项目的建设过程。通常这种模式下的建设单位大部分是非营利的社会公共管理或服务部门,技术和管理都有不足。最后,建设单位自然而然成为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存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倾向。二、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项目决策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主要进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论证和投资估算工作,这些工作队建设工程的造价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在项目的决策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可行性讨论工作上。一方面,现有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投资者不承担投资风险,因而搞好可行性讨论的主动性差,又由于咨询单位隶属于行政管理部门,受到本位主义的影响,容易高估效益低估投资,使得可行性讨论工作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