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初中生读后感【篇一】《乡土中国》初中生读后感 以《乡土本色》开篇
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爱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
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
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
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
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
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假如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