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考风关乎学风、校风,贞白中学非常重视考风考纪建设,逢考必严,以高考的标准抓平常的各类考试
为了增强考试的法律规范性,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贞白中学出台了《贞白中学考试管理规定》,希望家长们仔细阅读,及时告诫孩子遵守考试规定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贞白中学将按规定处罚
贞白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老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由课程考试处和教科处具体实施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组长:周守勤 副组长:徐健、管仕华、周霓、余国庆 成员:祝堂永、林智慧、陈志军、徐强、郑招泉、吴处火、郑斌、苏许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祝堂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考试命题 第三条 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以提高考试质量为根本,既要坚持客观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学科特点
第四条 课程考试处负责选拨老师组成学科命题小组,由学科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原则上由两人负责命题),教研组长或命题小组组长负责审题
组长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稿交课程考试处,由课程考试处安排印制试卷
第三章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市、区统考、联考等大型考试由课程考试处负责;周测、天天练等由年级部负责
第六条 考试考务
由课程考试处编排考场,实行单人单座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随机编排考生座位
第七条 试卷印制、保管与保密
试卷印制、保管,自始至终要有专人负责
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应及时报课程考试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 监考、巡视和阅卷 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仔细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