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舞员工持续地制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
1 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2 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根据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 4
2 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 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 4
3 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 4
5 条款处罚的审核
4 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 200 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
1 奖励规定 4
1 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
1 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 1~2 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怀企业的进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2 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 50-200 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 2~5 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法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开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3 下列情况给予 200——500 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