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 分)、思想政治方面(15 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 分)、民主评议(15 分)、学生工作(15 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 分): 1、校纪校规(5 分)。仔细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根据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判处分对应扣考评分 2 分/人次,校级通报批判对应扣考评分 3 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 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仔细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 10 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 2 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判并扣考评分 4 分/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 3、寝室建设(5 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 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 2 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 分): 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 10 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 4 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 分,迟交者扣 4 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 分):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 20%(含 20%)者,得 15 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 20%-40%(含 40%)者,得 12 分;列年级前 60%(含 60%)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