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请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5 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25〕63 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进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 8 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进展的意见》(国发〔2025〕8 号)和 2025 年中央 1 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进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25 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动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新疆(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25-2025 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 1 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 5 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 (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讨论人员 5 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讨论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 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 5 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