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节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病、伤人员数量。 2、病伤情况。 3、参加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参加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根据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