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稻谷购买合同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方式 根据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根据约定的地点 交货
(3)其他: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
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内结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根据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工商部门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