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 2 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
行课期间每周值班领导为值周领导,白班值班人员为老师和校园专职保安,夜间为校园专职保安
2.学校安全、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作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时间安排,不得有缺岗和空岗
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空白
3.校警门卫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安全通讯畅通
4.学校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安全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日志”、“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安稳工作簿册
5.学校安全值班带班领导,要要加强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好详实记录
6.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脱岗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学校安稳值班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进出人员、物资登记”、“交接班记录”、“安全巡逻记录”、“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相关工作的详实记录
8.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9.值班人员如遇特别情况不能到岗,要向相关部门说明或自行对调,否则视为无故不到岗,发生事故按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处罚
10.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实行任课老师责任制
11.学校定期开展对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