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那么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那么 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那么 根据宪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学校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标准化、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宽阔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开展,特制定本细那么。 一、教代会的筹备 〔一〕在学校党支部〔总支、党委〕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有关部门参加,由工会牵头的大会筹备机构。 〔二〕换届时,制定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选举方法、代表团〔组〕划分等方案。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代表名单。 〔三〕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审查、归纳、整理、立案。 〔四〕大会筹备小组将议题内容整理、审议后与校长协商,并报党支部〔总支、党委〕讨论,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 〔五〕将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至少于会前 10 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进行修改完善,再交工会委员会。 〔六〕党、政、工共同讨论校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确定向教代会代表公开、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和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 〔七〕安排并制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方案。 〔八〕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推举名单。 〔九〕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十〕制定会议经费预算〔列入行政预算〕。 〔十一〕做好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十二〕筹备工作就绪后,由党支部〔总支、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二、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及任期 〔一〕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教职工均可中选为教代会代表。 〔二〕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由工会制定选举具体方案,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后,报党支部〔总支、党委〕审定。方案的内容包括:代表人数、组成比例、代表条件、选区划分、代表名额的分配以及选举方法等。如会议需要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此方案还应包括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额的分配、产生方法等。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或中层主要负责人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代表一般是学校内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人士或离退休教职工或教职工家属等。 〔三〕代表名额根据教职工人数按比例确定 1.教职工总数缺乏 50 人的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 2.教职工总数在 50 人~100 人的单位,代表名额不低于 30%。 3.教职工总数在 101 人~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