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行政服务承诺书为了深化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打造“树物价新风、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压缩承诺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将 8 个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承诺时限,由原 157 个工作日压缩为 24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 85%
分别为:1、将公路客运、城市公交、水、气价格以及渡口、码头、车站、港口、停车场收费等项目的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缩为 7 个工作日;2、将热力出厂销售价格及供热延伸服务收费的审批时限由原 20 个工作日压缩为 5 个工作日;3、将普通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污水处理收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部分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的审批、审核时限由原 30 个工作日压缩为 3 个工作日;4、将部分建设项目经营性服务收费、拆迁服务费,以及地方性邮政、电信业务及延伸服务收费的审批、审核时限,由原来的 30 个工作日压缩为 2 个工作日;5、将有线电视业务、殡葬服务、环卫有偿服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教育等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公园景点门票价格的审批时限,由原 20 个工作日压缩为 3 个工作日;6、将廉租房租金标准、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作业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批时限由原 20 个工作日压缩为 2 个工作日;7、将《收费许可证》审验由 7 个工作日压缩为 2 个工作日;8、将《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换发,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
二、优化服务措施,改善收费环境1、进一步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
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法律规范;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进行统一公示,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执行
2、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
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