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想要了解带薪年休假制度吗,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仔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 514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原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 9 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 2025 年 1月起实行新的年休假办法。依据省人社厅《关于仔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冀人社〔2025〕15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仔细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怀,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怀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计划安排与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于每年 1 月底前,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对工作人员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情况的发生,保证年休假制度法律规范运行。 (三)各部门(单位)要根据 2025 年国务院第 514 号令和 2025 年原国家人事部第 9 号令规定确定年休假对象、时间、条件等。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 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2025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2025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四)对于达到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