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适应铁路改革进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结合机务行车安全实际,重新修订《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简称《安规》)。 第 2 条 全路机务系统必须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法律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探究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技术业务素养,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 3 条 本规则所规定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机务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仔细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 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 第 4 条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 5 条 铁道部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机务行车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机务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管理规则,按规定参加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全路机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对规检查。 第 6 条 铁路局要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参加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 7 条 铁路局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为重点,制定下列安全措施,汇编成册,组织机车乘务员仔细学习并贯彻执行: 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 2.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 3.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 4.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5.防止断钩安全措施。 6.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 7.防止弓网故障安全措施。 8.防止坡停安全措施。 9.机车防火安全措施。 10.机车防溜安全措施。 11.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 12.施工行车安全措施。 13.区间救援安全措施。 14.长大下坡道行车安全措施。 15.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措施。 16.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安全措施。 第 8 条 铁路局应制定下列基本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