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已于2010 年 10 月 19 日国务院第 129 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做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燃气行业的最高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和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城镇燃气行业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管理的新阶段,并对加强燃气规划建设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主体行为、强化政府监管、增强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提高燃气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油田各单位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和单位用户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条例》贯彻落实到燃气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二、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通过组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高潮。一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条例》宣传活动。按照山东省和东营市的有关要求,油田决定自 2011 年 2 月 21 日至3 月 10 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和油田的安排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动员各方面的宣传力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就《条例》出台的意义和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达到提高全体职工家属“学条例、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的目的。二要认真组织燃气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深入细致的学习《条例》。天然气管理中心、临盘社区等供气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油田其它单位的民用气管理人员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专门安排时间,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油田将在今年的民用气管理人员培训班中重点加强《条例》的培训学习,促使各级民用气管理人员切实把握《条例》的实质内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奠定基础。三要结合燃气安全常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条例》宣传氛围。要结合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深入各社区和居民小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