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店柜人员管理办法一 、目的为明确店柜人员出勤各项规定,规范店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店柜人员。三 、细则出(缺)勤管理规定1、 事业部店柜人员除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者外,上下班均需亲自刷(打)卡,以记录其出勤情形,不得代人或托人代刷(打)卡及虚报未刷卡。2、委托他人刷(打)卡或签到(退)者,在试用期内双方均以解聘论处;若转正职后,发现如委托他人刷卡者,双方均以旷职一日及记大过一次论处,再犯者依违反工作规则,情节重大予以解雇。2、 店柜人员上班或下班时未至刷卡处刷卡者,须于次工作日 18:00pm 前将未能刷卡证明单经单位主管签批核准后交于管理部,以便及时记载其出勤情况。对于逾期未有任何证明出勤记录者,将以旷职论处。4、擅自伪造出勤记录者,其本人及出勤证明人将给予记大过处分。5、因公外出者应亲自填写外出登记单。填明事由、地点、外出时间、预定返回时间,经店长核准方可外出。6、各单位主管及管理部,应实施不定期查勤,平时出勤数据应列入考核评分。7、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含)内到班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含)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超过以上时间到班或下班者均应请假,否则以旷职论处。(商场内店铺需配合商场的出勤时间)。8、店柜人员出勤需化淡妆,由公司提供化妆津贴每月 20 元。调班管理1、店柜人员在每月排定班别后,可于当月选择调班/休两次(含公调),调班/休不得跨月且不累计。2、调班(休)须提前一天申请,依店长签核后汇至管理部登记方可执行。未经核准而私自执行者,经考勤核准后以旷职论处。3、每月排定班别后,于当月 25 日前将班表依店长签核后汇至管理部。加班管理1、各店舖如因工作需要而安排员工加班时,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如实上报加班工作内容,店主管签批后最迟应于加班起始时前两小时,报送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2、 店柜人员因个人工作效率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既定工作任务,超出工作时数不予核算加班。3、加班申请以整点或半点起一小时为最小单位,未满一小时者则不予计算,超过一小时者则以半小时为单位依其时数递增,于当日 18:00pm 前汇管理部核算加班时数,逾期不予核算。4、除法定休息日加班外的加班一律实行 1:1 调休。店柜主管应合理安排,加班人员的本月加班于次月抵休完毕。5、未经核准的加班申请,管理部将不予以核算加班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