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合辑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一) 为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浓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氛围,扎实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和谐进展的良好金融消费环境,根据上级行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联合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于 3 月 14 日在我市组织开展了以“保护金融消费权益创建和谐金融社会”为主题的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贤军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推动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王武声行长亲自主持工作。2 月 28 日,聊城中支联合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召开了新闻媒体见面会,通报了“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电话试点运行工作进展情况和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工作情况。为进一步畅通金融系统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沟通渠道,及时、合理、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共同提高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晚报等驻聊 6 家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行业协会等名誉理事单位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3 月 3 日,“12363”咨询投诉热线正式开通,收到了我市金融消费权益者的一致好评。3 月 12 日,大众日报第 31 期第 16 版发表了“加大投放,优化配置,改善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全力支持聊城经济跨越赶超”的报道,并公布了“12363”咨询投诉热线。3 月 14 日聊城晚报第 2784 期第三版更是专版报道了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协会的概况,通过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长杨峰的访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协会会员的公布,让大家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为使活动有步骤、有组织,达到宣传效果,协会之前召开了活动准备会议,重点就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要求参加的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准备,圆满完成宣传活动各项要求。为达到宣传的法律规范化、合理化和目标化,一是协会将统一设计、制作和印制的宣传手册、宣传袋等宣传品散发到消费者手中,使其进一步加强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的了解;二是协调组织各金融机构对自身金融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