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任契约书样本立契约书人:委托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任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大厦进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
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给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第一条 物业名称
现名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 物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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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 聘约期限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 3 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 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加分成
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 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
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