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品店合作经营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经管理营甜品店,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甜品店(下称“该店铺”),该店铺位于 ,品牌为 ,工商登记负责人为 ,经营范围为
现该店铺由乙方独自经营,乙方同意甲方出资加盟该店铺,双方共同利用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投资约定3
1 该店铺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双方根据该店铺包括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加盟费等一切经营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最终总价值)
2 双方各自出资情况如下: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50 %、乙占投资总额的 50 %
四、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4
1 该店铺盈余(利润)根据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如存在盈余,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对前一个月的盈余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结算利润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盈余
2 该店铺债务根据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在 15 日 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五、出资转让如一方要求转让该商铺的自持投资份额,应当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私自转让部分无效
如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则应当出资购买该转让份额,如不同意出资购买,视为同意一方的份额转让
六、特别约定6
1 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 品牌在 市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独自开店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开店等)
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参加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甜品餐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