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哲学一、关于“辩证唯物论”的知识点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2.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要求树立正确的意识,反对错误的意识。3.规律是普遍的、客观的——要求我们必须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4.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和前提,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二、关于“认识论”的知识点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四个方面区分)方法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要求重视实践,参加社会实践。2.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客观性、条件性和具体性——要坚持真理,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3.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要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三、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知识点1.联系观(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1)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2)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3)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4)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① 整体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要求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② 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要求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2.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二)(1)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2)发展的普遍性——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3)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求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 ,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4)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求我们积极做好量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3.矛盾观(唯物辩证法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