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日,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化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
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怀、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XX 年 10 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
全县辖 7 乡 2 镇、112 个行政村和 4 个社区,总人口 10
3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2
2 万户 8
土地总面积81
5 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66
7 万亩,有林地面积 50
8 万亩,森林覆盖率 62
3%,活立木总蓄积量 48
8 万立方米
XX 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 16911 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 5679万元,比增 38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 1799 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 25997 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
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 66
5 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 24
6 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 22
0 万亩)、占 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 38
4 万亩、占 57
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 3
5 万亩、占 5
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
0 万亩,占 94
7%;商品林面积 1000 亩以下的行政村 20 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 96 个
截至 XX 年 11 月 30 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 36
3 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
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