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凤凰中学高中数学 集合的概念学案 新人教 A 版必修 1教学目标:(1)了解集合、元素的概念,体会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2)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和“不属于”关系;(3)掌握常用数集及其记法;教学重点:掌握集合的基本概念;教学难点: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教学过程:一、引入课题军训前学校通知:8 月 15 日 8 点,高一年级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
二、阅读课本 P2-P3内容,解答下列问题:1
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______(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_____(set),也简称______
判断以下元素的全体是否组成集合,并说明理由:(1)大于 3 小于 11 的偶数;(2)我国的小河流;(3)非负奇数;(4)方程的解;(5)某校 2007 级新生;(6)血压很高的人;(7)著名的数学家;(8)平面直角坐标系内所有第三象限的点(9)全班成绩好的学生
对学生的解答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 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1)确定性:设 A 是一个给定的集合 ,x 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 A 的元素,或者不是 A 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无序性:给定一个集合与集合里面元素的顺序无关
(4)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1)如果 a 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属于(belo ng to)A,记作:a∈A(2)如果 a 不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不属于(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