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学CPA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CATALOGUE目录•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合伙企业的财产与事务管理•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合伙企业法概述01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定义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具有人合性、资合性和组织性的特征
其中,人合性强调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资合性则体现在合伙人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方面;组织性则表现为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特征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立法宗旨合伙企业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原则合伙企业法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合伙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兼顾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伙企业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合伙企业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比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合伙企业的财产则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相对复杂,而合伙企业则相对简单灵活
与公司的比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变更0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0103020405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