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 园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三)工作内容:约100 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18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 设计变更; 3 、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 连续4 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 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 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 本合同暂定造价6 万元; 2 、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作为的备料款。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 ,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 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