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是当前政府主管部门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系统、合理、准确地评价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则是保证安全管理机制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下文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一 7 月日下午,市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涛在市政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问题。副市长陈克、杨润贵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此进行了讨论。会议指出,我市是广东省重要的石化基地,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危运车辆众多,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但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存在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载现象较普遍;挂靠外省籍车辆众多,管理困难;司乘人员偷窃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源头把关不严;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会议决定: 一、建立健全机构 ㈠成立由潘吼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法制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有关工作深化开展。 ㈡尽快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㈢尽快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和管理。 ㈣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牵头,成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并尽快投入运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 ㈠尽快制定颁发《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包括企业在内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管理细则。 ㈡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强化危运车辆 IC 卡管理制度,尽快将外籍车辆纳入 IC 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并实现信息共享。市经信局提供信息保障支持。 ㈢狠抓危运车辆"车、罐、运"三个环节,强化危运车辆入户、年检和报废的管理。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联合机制,信息共享,杜绝非法、不符合条件的危运车辆进入运输市场。质监部门不能为非法生产的槽罐检验检测,杜绝非法槽罐进入运输市场。公安车管部门要加强对到达报废期的危运车辆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汽车维修企业超经营范围生产车用槽罐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可与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