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相关规定 技术要点说明 1、主要规定 规定要求,由外电源或由自备发电机电源单独供电,严禁并列运行。如二者同时并联供电,会因内阻抗不匹配、不同期,而产生强烈的冲击电流,使发电机绕组和铁芯遭破坏。 2、相关规定 本法律规范第 5.2.4 条规定了,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纳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系统,并在电气上与外电线路电源完全隔离独立设置,防止自备发电系统通过外电线路变压器低压侧向高压侧反馈送电造成危险。 3、注意事项 ① 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源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保证单独供电的安全效果。② 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源完全隔离,应包括各自有独立的接地、接零系统,与外电线路不得有电气连接。防止当外电源停电后,用电设备中的不平衡电流经过工作零线流入电源变压器的低压绕组,从而带来危险。实施与检查的控制1、实施① 自备发电机组位置应选择靠近负荷中心,并在配电室附近,一般应设置在室内,但其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② 外电线路与发电机组二者不能同时并联供电,且必须在电气上有联锁装置。③ 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完全隔离独立设置,包括发电机组的工作接地与变压器设置的工作接地完全隔离。④ 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前,必须先分断外电线路连锁装置,然后再依次将自备发电机组开关依次合闸。2、检查① 自备发电机组的设置位置及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周围不得存放油桶和易燃物品。② 与外电线路有无可靠的联锁装置,检查发电机组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接零系统,与外电线路不能有任何电气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