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阔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进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育 四个一流 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养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 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 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 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仔细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法律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 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养明显提高
第九条 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 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两票合格率 100%; 小指标成效显著; 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设备健康率 100%6; 2、设备消缺率 100%; 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修旧利废,成效显著;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显著; (三)承揽工程 工程工期符合计划规定; 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