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 XX 县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怀支持下,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仔细履行《监察法》给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 XX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精心部署、严格措施、强力推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维护民利,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进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动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
建立委机关 4 个监察室对应联系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形成委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把关业务的工作格局,将全县 18 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划分成 6 个片区协作组,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全部打包入片,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统筹调度、督促指导片区工作,有效运用片区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
在全县成立 X 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设村级民生监督员 X 人,创新实行“定补”+“以奖代补”的绩效奖补方式,有效激活村级民生监督员参加监督的热情
通过村级民生监督员提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 X 件,查处 X 人,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探照灯”作用,进一步织密了群众身边的监督网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督体系
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