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考试说明·数学(理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编 制定《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考试说明(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考试说明》)中数学学科(理科)部分的依据,是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以及安徽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
制定《考试说明》既要有利于数学新课程的改革,又要发挥数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要重视考查考生对中学数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注意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既要符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实际情况,又要有利于推动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
《考试说明》对安徽省 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数学学科(理科)的考试性质、考试内容和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进行了诠释,并选编了题型示例,以帮助教师和考生进一步了解考试的性质、内容和要求
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II
考试内容和要求一、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系列 2 和系列 4 中 4-4 和 4-5 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和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