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系统科学讨论院岗位设置方案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具有数学与系统科学讨论院〔以下简称数学院〕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引导和促进数学院各类人员的职业开展,根据中科院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方法〉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2025〕207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数学院各类岗位围绕科技开展目标和创新基地建设的要求,遵循配置科学、按需设岗、职数控制、结构合理、动态优化、管理标准的原那么,根据中科院核准的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数学院在岗人员,涉及领导干部人员的,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待岗、离岗安置和长期病休等不在岗人员,根据 2025 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不再进行岗位分级聘用
第二章 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第五条 数学院设置创新岗位和工程聘用岗位,分别包括科技、支撑和管理三类岗位
第六条 科技岗位是指从事根底讨论、战略高技术讨论、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相关讨论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数学院科技岗位主要包括自然科学讨论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一、自然科学讨论系列岗位等级自然科学讨论系列岗位设 12 个等级
其中,讨论员岗位设 4 个等级、副讨论员岗位设 3 个等级、助理讨论员岗位设 3个等级、讨论实习员岗位设 2 个等级
自然科学讨论系列岗位等级与国家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关系如下:1.讨论员一级岗位至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 2.副讨论员一级岗位至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3.助理讨论员一级岗位至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4.讨论实习员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
二、工程技术系列岗位等级工程技术系列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