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材料思想政治方面 考察材料思想政治方面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把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力量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供应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精确 ,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
(一) 报考资格复审
确认被考察对象是否具备
河南省检察机关 2025 年公开聘请书记员公告
所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是否使用假证件或隐瞒问题
要依据中组部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
要求,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进展仔细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受和身份等内容,发觉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马上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顿录用程序
(二) 需要回避的状况
被考察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力量、学习及工作表现和 (四)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主要状况等
各单位应对考察对象进展全面、深化、细致的考察
要把政治思想坚决、道德品质良好、力量强素养高、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在考察中,发觉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一) 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具体包括:现役军人,院校在校生,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书记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峻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 未到达书记员根本素养标准,有书记员职业应当制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