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2025 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据悉,依据国家要求,辽宁省教育厅等 5 部门联合制定了
辽宁省进一步削减和标准高考加分工程和分值工作的实施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审核、备案,从 2025 年高考正式实施
2025 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如下: 1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10 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20 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果总分的根底上增加 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确定是否录用
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嘉奖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辛遥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辛遥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到达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