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赛规则 2025/17(第十二章—犯规与不合法行为)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合法行为只有在竞赛进行中发生的犯规或违例行为,方可被判罚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和球点球。1、直接任意球裁判员认为,假如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度的力量违反下列 7 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冲撞。 • 跳向。• 踢或企图踢。 • 推。• 打或企图打(涉及用头撞人)。• 抢截或争抢。• 绊摔或企图绊摔。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都将被判罚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草率地”表达队员在争抢时没有什么防止措施,缺少注意力或考虑。不必给予纪律处罚。“鲁莽地”表达队员不顾及其行为也许对对方导致的危险或带来的后果。必须给予警告。“使用过度的力量”表达队员使用超过其自身所需要的力量,并且使对方有受伤的危险。必须被罚令出场。假如队员违反下列 4 种犯规中的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故意手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拉扯对方队员。通过身体接触阻挡对方队员。向对方队员吐唾沫。参见规则第三章所述犯规。手球手球包含了队员一种故意用手或臂部与球接触的行为。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手向球的方向移动(不是球向手移动)。• 对方和球之间的距离(意外的球)• 手的位置与构成犯规没有必定联系• 用手中的物品(衣物、护腿板等)触球是违例。• 用手掷出的物品(球鞋、护腿板等)击球是违例。在罚球区外,对手球的严格限制,使守门员同其他队员同样对待。在本方罚球区内,守门员不也许因手球犯规被判罚直接任意球或相关联的处罚,但会因手球犯规而被判罚间接任意球。2、间接任意球队员在出现如下情况时,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以危险方式竞赛。无身体接触前提下阻碍对方队员行进。阻挡对方守门员踢球或从其手中发球,当守门员从手中发球时踢或者企图踢球。 因竞赛规则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竞赛,对队员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假如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用手控制球后超过 6 秒钟没有放开用手触球:→在放开手对球的控制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球;→接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接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下列情况视为守门员已经控制球:球在他的两手之间,或在他的手和任何其他物品表面之间(如地面、自己身体),或用手或臂部的任何部位触球除非球是间或从守门员反弹回来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