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作业案例:案例一: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
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
刘某、王某、张某与马某就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得学生,王某与张某在 2 00 6 年 4 月 30 日得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得行为,刘某与马某在 5 月2日得电子技术与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得行为
2025 年 5 月 3 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得《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得处理
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得处分决定,恢复四人得学籍
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得开除学籍得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得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得处分决定,恢复四人得学籍
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得决定属于学校得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得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与犯错误得学生,学校应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瞧、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与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问题:1、什么就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就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您认为本案原告得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参考答案:1、行政主体就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得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产生得法律责任得组织
(5 分)2、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有权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