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目录总则 …………………………………(1)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2)第三章城市公共设施 ……………………… (24)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39)第五章建筑间距 …………………………… (45)第六章建筑物退让 ………………………… (53)第七章建筑物得高度控制 ………………… (59)第八章建筑基地内得绿地控制 …………… (62)第九章建筑基地出入口与停车位控制 …… (65)第十章其它特别补充规定 ………………… (75)第十一章附则 ……………………………… (7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东莞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 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得标准化、法律规范化、法制化,根 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与广东省得有关法律规范与标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东莞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范围内各类建构筑工程(包括临时建设工程)。第四条规定未涉及到得内容以国家与广东省得法律规范与规定为准。第五条本规定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本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六条 东莞市城市用地分类参照《城市用地分 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并结合东 莞市得实际情况,采纳大、中、小类三个层次得分类体系,共分 10 大类、52 中类、77 小类。十大类分类名称及代号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别用地(D);(十)水域与其它用途用地(E);第七条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 内容及工作深度得不同要求,采纳本分类得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新得类别。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应用于城市规划得图纸与文件。 第八条东莞市城市用地分类与代号必须符合表2、1 得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代号表 2、1类 别 代 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 组团与单位生活区等各种 类型得成片或零星得用地。R1一类居住 用地以低层住宅为主,市政公用 设施齐全,布局完善,建筑 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 境良好得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12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为一类居住用地得居民服 务且独立占地得配套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