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 一 章 总 则
3第 二 章 分 红 权 激 励 制 度 得 实 施 流 程
4第 三 章 分 红 权 激 励 制 度 激 励 对 象 得 确 定方 法 5第 四 章 业 绩 考 核 指 标 、 业 绩 目 标 得 确 定 6第 五 章 激 励 基 金 核 算 、 提 取 及 处 理 得 方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法
7第 六 章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9第 七 章 激 励 基 金 得 分 配 与 发 放 1 0第 八 章 特 别 情 况 下 分 红 权 激 励 制 度 得 管理 方 法 11第 十 章 附 则
12第 十 一 章 附 件 13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得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得利益与企业得长远进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制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得可持续进展,佛山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昌”)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宏昌《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新宏昌董事会审议通过得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得议案、新宏昌股东会审议通过得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得决议,制定《佛山市***铝业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