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柳东新区和源路(阳和码头段)是阳和片区南北向的城市次干路,位于片区的南部,是阳和码头进出的主要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于阳和南路,南接阳明路,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路,项目全长 422.81 米,红线宽度为 40 米,设计速度为 50km/h,双向 4车道,横断面形式采纳三块板形式。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为 4605.34 万元,项目 共 征地 18000m 2 ,拆迁 5854m 2 , 项目施工期共 12 个月。2012 年 7 月 12 日,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柳东新区和源路(阳和码头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柳东管复[2025]66 号)对和源路(阳和码头段)道路工程进行了立项批复(附件 2)。项目在立项阶段还未对项目进行具体的设计,因此在立项中只给出大概数据,具体设计数据略有调整,均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项目各数据详见附件 3(道路工程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柳东新区和源路(阳和码头路段)工程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柳州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法律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了《 柳东新区 和源路(阳和码头段) 道路工程 环境影 响报告书》 。 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的主要特征,本工程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其中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通过论证,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落实项目设计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其建设是可行的。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报告书中难免会有一些疏漏及错误之处, 柳州市环境 保护技术中 心主持召开了本报告书的技术审查会议,并形成了修改意见,本评价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得到了柳州市环保局、柳州市环保局柳东分局领导和专家大力支持和帮助,得到了业主的全力配合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协助,在此谨表示深切的谢意。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