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都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汇报现将塔都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状况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能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刑事、旳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受理不旳旳旳服本院判决、裁定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旳旳3、审判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旳4、讨论确定塔都市人民法院工作政策、规章制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旳现问题提出司法提议。旳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6、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加强旳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根据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塔都市主管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旳7、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旳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9、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旳10、开展法院司法科学技术讨论工作,提供司法技术信息服务。11、承接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工作。旳二、机构人员状况全院行政人员编制 80 人,既有行政人员 67 人,行政工勤人员 8 人,合计在职人员 75 人。退休人员 22 人。三、部门预算状况分析1、收入支出预算构造分析 整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 734.57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734.57 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40.1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13 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34.3 万元。附件: 1、塔都市人民法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塔都市人民法院财政拔款支出预算表3、塔都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塔都市人民法院 8 月 25 日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名称:塔都市人民法院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目预算数项目预算数一、财政拨款734.57一、基本支出734.57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三、事业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五、其他收入本年收入合计734.57本年支出合计734.5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收入总计734.57支出总计734.57 年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部门名称:塔都市人民法院单位:万元项 目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备注合 计2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 3.公务用车费1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 (2)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名称:塔都市人民法院单位:万元科目编码科 目合 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2040501行政运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