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主要依据1. 有关文件(1)、临汾市发改委关于《 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的批复》(2)、翼城县住建局关于该建设项目选址问题的批复(3)、翼城县国土局关于该建设项目土地审批文件(4)、翼城县住建局关于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意见(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 (8)、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规定(9)、设计合同。2、气象资料吉县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特点为冬季少雪寒冷干燥;春季多风干旱,十年九春旱;夏季气温较高,降雨集中,多有伏旱;秋季多连阴雨。平均海拔 1000 米左右。历年平均降雨量为 567 毫米,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六、七、八、九四个月,为 403.7 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 70%,年均日照总时数 2653 小时,平均无霜期 172 天。境内年平均气温 10.9℃。极端最高气温 38.1℃,极端最低气温-20.4℃。疍夜温差大(平均日温差 11.4℃。3、建设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本工程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特征周期为0.65S;场地季节性标准冻土深度为 0.82m;场地内可不考虑软土的震陷影响,须考虑黄土的震陷影响;属于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勘察期间,在 30 米勘察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土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场地为自重湿陷性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Ⅱ级(中等);场地稳定性较好,但由于场地为湿陷性场地,须进行地基处理后,才适宜本工程建设。4、能源供应及公用设施条件(1)供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由吉州大道 DN400 市政管网引入。(2)排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入吉州大道市政排水管网。(3)供电:强电由供电部门就近引入一路 10kv 电源,三级负荷。消防负荷、应急照明负荷为二级负荷,由自备柴油发电机提供备用电源。供电变压器总容量 500 kVA, 100 kW 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4)供热:热源为市政集中供热;制冷:本建筑空调系统冷源为设于地下室电制冷机组。(5)城市有关部门要求:该项目位于吉县拟建法院、检察院西侧,要求环境清洁文明,建筑造型有一定的特色。5、交通运输条件:项目拟建处位于吉县县城东部,其南侧紧临 309 国道,通过309 国道向东可达临汾、蒲县等周边市县,向西 3.5 公里可达吉县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6、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绿化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