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金市留金坝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1 总则1.1 任务由来拟建的留金坝水电站位于江西省瑞金市西北部的瑞林镇,距瑞金市城区83.5km,地理位置为东经 115º45´,北纬 26º10´,所处流域位置为赣江水系贡水一级支流梅江干流的下游,是梅江干流下游白口塘~大雅坪段规划的 4 个梯级开发电站中的第 3 个梯级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5790km2。本电站推举方案的水库正常蓄水位 146.50m(黄海高程,下同),相应水面面积为 4.25km2,水库总库容 5630 万m3,电站装机容量 18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 6970 万 kW·h,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电站项目在可行性讨论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此,项目业主瑞金市留金坝水电进展有限公司于2025 年 9 月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 2302 号)承担这项工作。接受任务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初步勘查、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范(试行)》(SDJ302-88)的技术要求编制完成本大纲,呈报江西省环保局审批后,将作为编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技术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5 年 10 月 28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年 5 月 15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年 10 月 30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25 年 8 月 29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 29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 6 月 29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 年 11 月 8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 年 9 月 30 日)(12)《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