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表(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项 目 名 称建宁县焦坑水电站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黄 敏( 盖 章 或 签 字 )联 系 人 黄 敏联 系 电 话 13850857226邮 政 编 码 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 号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制填 表 说 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生态型建设项目,包括水资源开发、矿山开发、森林资源开发与营造,草原、沼泽、湿地开发,围垦及岸线开发,农、牧、渔业资源开发,风景旅游开发,交通运输,输送通讯管道工程以及区域综合开发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 1 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 2 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 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件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 1:5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3、假如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 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宁县焦坑水电站建设单位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海域)建宁县均口镇焦坑村建设依据建计基【2025】43 号主管部门建宁县水利局建设性质改扩建行业代码D4412 水利发电业工程规模总装机 840kw,年发电377
4 万度总规模总装机 840kw,年发电377